2)第21章 第二十一章_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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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所以叶舒华美滋滋吃着肉,斜对面的宋清徽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宋清徽今天没喝酒,来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滴酒不沾的,上次跟叶队长喝完酒,后遗症一直持续到现在——李继红从那以后,只要看到他便掉头就走,同时还伴随着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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