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_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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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不屑的情绪发挥到了极致;而常娟娟正好相反,这位女知青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不厌其烦的向他“汇报李同志的改造成果”。

  前者宋清徽还能忍,毕竟没有了李同志没完没了的聒噪,知青点反而安静和谐了许多;但是后者他就头疼了,常同志不但不厌其烦的凑过来,就连眼神也越来越直白,要不是知青点的同志们认为他跟叶小妹更有戏,可能现在他跟常同志就要被误会了。

  正是因为有了对比,宋清徽对小伙伴们误会他和叶小妹的关系,反而没那么抗拒了,都是传绯闻,叶小妹至少不会要他以身相许来补偿。

  如果他准备点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作谢礼,说不定她还会主动配合——当然这个就是玩笑了,宋清徽自己都觉得他脑洞大得可怕。

  总之,一次醉酒惹来一身麻烦,绝对值得宋清徽引以为戒了,一上桌,他就以“有许多观点需要跟军华讨论”为由谢绝了叶队长的劝酒,而叶队长也挺乐意看两个优秀的年轻人进行思想碰撞,索性就自己跟自己喝了。

  就这样,宋清徽吃饭的期间,跟叶军华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两人聊得十分尽兴,期间他还不止一次分心,不由自主观察斜对面的叶小妹去了。

  然后宋清徽有点不是滋味。

  上次来叶家做客,叶小妹还一口一个“宋大哥”,自来熟到连他都想提醒她矜持一点了,不必深究叶小妹这份热情是冲他,还是冲他带来的麦乳精,至少说明他还是位颇受欢迎的客人;

  而现在,他真的一点都不受欢迎呢。

  宋清徽再成熟,碰到说翻脸就翻脸的叶小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适应的,尤其是他脑子里还不合时宜的想起知青点同志们打趣的话,鲜明的对比让他觉得脸很疼。

  那就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叶小妹对他爱搭不理,要是叶小妹真的非他不可,那他才有得头疼,这张嘴太能吃,他不知道要干多少活才能养得起她!

  叶舒华不知道看似冷静的宋知青其实被她气到疯狂给他自己立fg了,她穿越后第一次这么敞开肚皮,红烧肉就米饭,吃得满嘴流油,快活似神仙;吃完拍拍撑成大西瓜的肚皮,叶舒华感觉不到半点罪恶感,在这个年代只要能天天这样吃,哪怕胖十斤她都乐意。

  吃饱喝足,天已经黑了,宋清徽准备回知青点。他今天滴酒未碰,坚持谢绝了叶三哥的热情相送,自己一个人打道回府。

  不过他是走了,叶家兄弟却在院子里更加热情的讨论着他,学富五车、文质彬彬的青年真是让直男都抵挡不住,叶家三兄弟现在对宋知青的推崇程度已经不低于叶队长了。

  他们聊着聊着,叶二哥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叶舒华身上,“小妹今天怎么不跟宋知青打招呼?”

  叶大哥也拍着大腿打趣道:“对啊,上次宋知青送麦乳精,你还嘴甜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今天不送东西就不喊人了?”

  叶舒华觉得她人设那么□□,在叶大哥他们心里大概跟道德标兵差不多了,干脆懒得想理由了,抱着肚子吐槽:“主要是娘难得做一次红烧肉嘛,咱们自己吃都不够,他还跑来蹭饭吃,也太不够意思了。”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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