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8章 藐视法庭罪的威胁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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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天卡马西平放出王炸威胁后,阿诺德法官所谓的妥协根本就是在演戏!

  其实就是缓兵之计,自己到底是年轻,被这个不讲武德的老王八蛋给骗了!

  老家伙也赌,他在赌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结案,那么卡马西平在提出取消审判也已经晚了。

  只要谢尔顿出庭,那么这个案子的审讯会进行的飞快。

  因为第一,这个家伙确实是两起爆炸案使用的炸弹的制作者,其次,他太蠢,在法庭上根本顶不住公诉人的言语进攻,不出三分钟就会把一切都说出来。

  他在裁决书中明确表示“没有记录证明谢尔顿先生的观点”,也就是说阿诺德法官认为“桑托要求谢尔顿当线人,条件是让后者免于被出庭作证。”是谢尔顿编造的谎言。

  “太!太荒谬了!”爱德华把文书往桌子上狠命砸下去,“我们明明已经在法庭上击溃桑托,桑托本人也承认了‘在实质上对谢尔顿做出过不出庭的承诺’”

  同时阿诺德法官还决定全盘相信桑托的证词,相信桑托不知道谢尔顿曾经被窃听“桑托从来没有从窃听中获得过任何有关于谢尔顿的材料,或者从FBI获得过类似材料”。

  而且“法庭倾向于同意检方的观点,即从上下文看应该是‘没有’被窃听”。

  甚至对桑托流露出一种亲儿子般的关爱“听证中桑托在对质是一直坚持说他的回答是‘没有’。在我看来,因为桑托一直否认他知道有犹太人保卫同盟的窃听材料,也不曾使用过这些材料,尽管他不断地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有时质证方式让人惶恐不安,因此桑托的回忆难能可贵”

  “我可去大爷的!该死的,什么时候犹太法官能生下个意大利儿子来?隔壁老鲍么!”

  办公室内一片沉默。

  每个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阿诺德法官写出这样的判决。

  但其实大家都知道。

  但知道了有什么用?

  证据

  证据

  证据呢?

  阿诺德法官这么判有错嘛?

  没错,毕竟谢尔顿真的造了炸弹,然而斯图尔特·科恩和伊恩·戴维斯把炸弹放到了俄国驻米文化办事处和BLM大楼里,制造了爆炸事件,并且让爱丽丝·康尼丝死于非命。

  可讽刺的地方在于,结果是正义的,但程序上却出现严重瑕疵。

  不但执法者知法犯法,就是法官和公诉人也跟着沆瀣一气,对这个明显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在课堂上,教授曾经给学生们出过一道题,当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产生矛盾时应该怎么处理。

  米国观点向来是认为程序正义远远重于结果正义。

  因为程序是会被反复使用的,只要一次出现问题就会次次出现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法治基础。

  结果不正义,看起来可能会让无辜人受冤枉或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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