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3章 所罗门:负负得正!_胜诉才是正义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爱德华对这一大片乱相额头冒汗:“尼玛,老子这是李云龙攻打平安县城么?这晋西北眼看就要乱成一锅粥了。”

  而这种乱局也带来不少好处,西方记者向来是听风就是雨的,一有新闻跑的比谁都快,而且老记者们在政府部门多有自己的“线人”。

  一条新闻被爆了出来“谢尔顿的电话受到政府的秘密监听!”。

  这事情,控辩双方早就知道,爱德华等也想考虑从这个方面下手,拿到谢尔顿偷录的磁带后几乎可以坐实。但因为磁带不清楚,在法庭上也不算太有力的证据。

  同时,这个东西是作为秘密武器的,也只能对媒体保密。

  可现在媒体自己查到了消息后,情况立马不一样!

  毫不夸张的说,全国震动。

  这尼玛还得了?

  米国人民最怕的就是政府乱来,生怕政府打着危害国家安全的幌子来限制民众自由,并且用各种技术手段来监控大家。

  按照米国法律,监听搜查等技术侦行为使用规范严格,必须要有法院批准才行。

  辩方见形势一片大好,决定主动出击,爱德华当机立断人当即提出继续开庭,要求控方出示法庭批准文书,以及提供窃听来的资料,既然案子被炒的热火朝天,那不利用一下媒体舆论,自己良心会不安的。

  一方面是正好借着这个热度再加把火,毕竟政府犯法的机会不多,在媒体上攻击执法者犯法,实在是个很好的切入点,用来搅浑水是再合适不过。

  其次,也好继续拖延一把,音乐节依然处于紧张的筹备之中。

  这个窃听严格来说有点问题,属于合理而不合法的灰色地带。

  对于谢尔顿的监听虽然没有法庭的批准文书,但是却是由FBI局长胡佛阁下给他的上司联邦司法部长克拉克·拉姆齐写了一份备忘录,要求其批准在保卫犹太人同盟成员的电话机上装窃听器。

  理由是“这是当今米国最好战的亲犹太人组织”,并表示“白宫已表示关切”,由于“同盟的活动”可以造成“美国在国际上的尴尬局面”。

  援引了因为“组织具有国际背景且案件结果可能有跨州和跨国影响,所以FBI有确定管辖权”以此可以绕过法院的批准直接进行窃听的条款。

  巴赫鲁扬·索罗金在法庭要求法官裁决,窃听属于非法行为,因为没有法院的批准文书。

  巴赫鲁扬慷慨激昂的说:“不管保卫犹太人同盟有什么样的观点,它只是一个国内组织,尽管胡佛阁下认为组织的目的是为犹太种族的利益效劳,但同盟没有得到任何国际和国内组织的支持,甚至连以色列政府都加入了谴责活动,所以这真的是一个国际组织么?而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任何针对国内组织和个人的窃听行动都必须要有法院的授权,否则即为违法!”

  所罗门

  请收藏:https://m.bqg95.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