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46章 “你得把书还给我……”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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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弗兰克林头上,事情更加糟糕。

  当时他正好接到巴黎大学的邀请,去做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

  法兰西自古就有热血革命的传统,加上越南曾经是其殖民地,以及戴高乐的重振法国雄风的战略思想-明面上的做法是退出北约,拒绝美国在法国有任何形式的驻军;暗地里么……咳咳,巴不得让美国陷入越战泥潭而无法自拔。

  这种充满老欧洲阴谋派头的做法很有效果,弗兰克林在巴黎“加深了”对越南的了解与同情,显然这是法国人通过各种渠道有意无意灌输给他的,从此坚定了他捍卫第三世界人民的信念,并且在巴黎还系统的学习了部分游击战思想。

  要知道,这时候的巴黎可是越共的海外基地之一,他们在巴黎公开宣传筹集资金并且“广交朋友”……

  对于这种来自于美帝国主义国家,却不愿意与联邦政府同流合污的人自然是奉为上宾。

  法国人对此当然乐见其成,反正这个家伙满打满算在巴黎也就呆一年,哪怕练就全身的丛林战本事,也掀不起什么浪头来。诡雷,竹尖坑什么的总没法布置到香榭丽舍大道上去吧。

  实际上,法国这时候自己学生运动也闹得满天飞,60年代末横扫西方的学运高潮就是巴黎的“五月事件”。

  法国人搞革命运动的热情高涨,弗兰克林自愧不如,也就不忙着在巴黎耍自己那几下三脚猫活儿了,怕丢人现眼。

  可等他“学成归国”……那可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法国人的策略奏效了,弗兰克林以一己之力把偌大斯坦福搅合的鸡犬不宁。

  回到斯坦福,他从一个民主党支持者直接转变为一名成熟老练,一心要在斯坦福搞武装斗争,最好是武装割据的职业革命家……

  他老婆简和他一样,满脑子激进主义,一开始建立了一个叫“半岛red卫兵”的组织,再后来发现招募人手太麻烦,于是也不知道怎么搞得,开始和另一个激进的墨西哥移民组织-“棕色贝雷帽”合并,新组织就是“必胜”。

  从基本性质上来说“必胜”是标准的主张暴力的激进革命组织。

  其成立宣言公开鼓吹武装斗争,要求成员随身携带武器,最好是是ar15步枪。

  弗兰克林的狡猾或者说老道之处在于,他在任何场合都竭力表示他个人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的暴力“行动”。

  但他却以自己在“必胜”组织中担任zy委员,持有好几支AR15而自豪。

  实际上他是必胜组织的领导者和主要决策者,这让他的同事们对非常害怕,因为“必胜”特别喜欢攻击斯坦福大学。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校方完全可以报警,然后引入FBI或者当地警方的侦探来解决问题。

  然后,这在前文就已经说过多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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