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04章 我才是最保守的保守主义!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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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威廉巴克利:“当下的大学以学术自由为名为无神论,反对市场自由等理论辩护,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应该在本科生的必修课程中强行灌输无神论等观点是对学术自由的滥用。我不反对学术自由,我认为学术字是学者在研究中的自由,而非向学生灌输某种观点的自由。这样我们的基督教传统才能得到延续,才能和大海对面的帝国的竞争中获得胜利”

  “回到杨先生的提问中来,我之所以讲述那么多话并非是离题,恰恰是为了证明我的观点,我们应该警惕色情制品对我们道德的侵蚀,进而影响到我们基督教的虔诚,这会让国家走向衰落。至于杨先生口中的‘制定一套一般性的规则’,我不赞同,但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如何对待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关切。”

  又开始绕圈子了。

  巴克利绝对不敢公然选择要制定规则来审查出版物,虽然他内心确实是这么想的,但这显然是和米国建国时所秉承的精神相违背,也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

  此刻他就像个清流一样,洋洋洒洒的陈述问题的重要性,摆出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药丸的态度来恐吓听众,但从来不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思想家都有这个毛病。

  但所谓的人与人之间如何相互对待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关切,绕是爱德华精通英文-律师不精通这玩意就完蛋了,也花了至少30秒才能理顺其语序,以方便自己理解。

  可台下却对此报以热烈的掌声,对大部分人而言,听不懂但觉得很厉害才是心目中的高端,相反说大白话大实话的往往被视为低层次,这也是拉里·弗林特最大的烦恼。

  拉里·弗林特有点美利坚焦大的意思,可惜古今中外,焦大们总是逃不脱被塞马粪的宿命。

  可按照爱德华的历史知识和史观来判断,清流这做派往往是最能吸引目光和注意力的。

  爱德华很想去赞美一把“威廉,你就是美利坚的良心啊,虽然你啥都不懂,但你有良心而且敢喷,那就是有良心的公公知识分子了……”

  但显然不行,倒不是说他拉不下脸去吹捧对手,而是上一任也是第一任美利坚的良心还躺在自己的床上呢,他有时候为了助兴会喊两句,眼下要是把这桂冠推给小威廉巴克利,日后若是万一性质起来,一想到这张豹子脸……哪怕梅根再卖力,那也是要痿的啊!

  眼下最要紧的在这场公开辩论中占到上风,输赢是没有的。

  双方都借助这个舞台传播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爱德华对此没啥兴趣,他不准备当公知-虽然是个好买卖,但这买卖入行门槛低,竞争激烈,内卷严重,对于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耶鲁法学精英学生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去参合一脚,安心的打打官司,顺便勾搭勾搭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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