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03章 米国啊,请停下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人民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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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哦,家世的影响。

  这点正是艾丽西亚·康斯伯格最熟悉和擅长的领域,毕竟作为新英格兰传统蓝血家族,五月花号的直系后裔,他们彼此之间一直保持联络。

  艾丽西亚不说,爱德华还不知道,他原本以为所罗门的家世就够可以了,但论辉煌和名声还是没法和丹尼尔·布鲁斯特老爷比。

  丹尼尔老爷那才叫真正的蓝血。

  他老人家的爷爷叫本杰明·布鲁斯特是新泽西州著名政客,曾经担任新泽西检查长,后来在1881年至1885年担任美国总检察长,而他们的直系祖宗叫做威廉·布鲁斯特-当年五月花号的乘客之一。

  祖上还出过莎拉·富兰克林·巴奇和理查德·巴奇的这样的名人。

  但名气最大的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算起来是他的曾曾曾祖父。

  布鲁斯特老爷的母亲是混血儿,身兼苏格兰,德国和英国血统,并且是约翰·哈特的直系后裔。

  约翰·哈特这个名字在今天已经不怎么为人所知。

  但作为第一届大陆会议的代表,并且是56名《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

  从某个角度说,算是合众国的早期缔造者。

  之后他担任新泽西议会主席,算得上是当地著名土豪了。

  作为穿越者,爱德华对这种家世其实很看不上眼,受过义务教育的国人都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为天经地义的事情。

  祖宗牛逼是祖宗的事情,自己要牛逼还得靠自我奋斗和历史行程两开花,和祖宗没啥关系。

  但到了合众国,那就是“王后将相,宁有种乎!”

  这实在是让人摇头,明明自诩先进文明的国度却还把这套东西当作国内政治传承的必要条件。

  说实话这和莫斯科的世袭官僚比也没啥太大区别。

  但既然本国人民都没说什么,自己一个外来户何必愤愤不平?

  应该说这样的显赫的家世足以为布鲁斯特老爷的政治生涯保驾护航。

  让他一路高歌猛进。

  在1964年大选迎来了他政治生涯中最高光的时刻,成为了林登·约翰逊总统“最爱的儿子”或者翻译为“宠儿”

  这是一个古老的政治术语。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竞选中用的比较多。

  在四年一度的美国全国性政党大会上,一个州代表团有时会提名一个本州的候选人,或者较少地提名本州地区的候选人-这个候选人在其他代表团看来并不是一个可行的候选人-但本州人民在最初的投票中投票支持这个候选人。

  然后州的党领导人以此为筹码和主力候选人进行谈判。

  这样说起来很抽象,还是看具体例子吧。

  1964年,林登·贝恩斯·约翰逊总统(常被人缩写为LBJ,这让爱德华感到异常亲切)对戈特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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