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9章 宪法是最好的斗殴武器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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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蒙小姐……”他对着电话道

  “叫我贝丝好了。你请讲”

  他叹了口气“在布鲁因法官作出口头裁决之后,是不是艾尔玛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要求追究墨菲斯医生的责任?从而激怒了法官?”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是的。”

  爱德华除了叹息,也没啥话好讲。

  贝丝·哈蒙则继续描述事情的发展情况。

  按理说当法官宣布艾尔玛立即出院后,这桩案子就应该了结了,至少爱德华和法官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艾尔玛并不,她继续说道:“我希望墨菲斯心理医生对我所作出的诊断应该被列入这份记录里。我要求证明我本人的清白无辜-我只是醉酒而非精神分裂,他这样不负责任的诊断,不但让我在精神病院里待好几天,并且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为今后可能给我带来的诉讼考虑,我希望听证继续进行下去,并把一切记录在案。”

  换句话说,艾尔玛要求追责了!

  这其实也很正常,换谁被关在精神病院一个礼拜礼拜,天天和正经疯子们一起吃喝拉撒,心里总是有怨气的。

  可布鲁因法官忽然被激怒了似的-尤其是在听到“今后的诉讼”时,忽然就怒发冲冠起来。

  他立刻大声吼道:“根据这些言论,我决定将你收监,收入精神病院。”

  包括贝丝·哈蒙在内的所有旁观者,一开始都以为法官只是在开玩笑。

  然而他随即板着脸,严厉的重复道:“病人应该立刻予以被收监!”

  听到这里,爱德华也惊呆了。

  他原本以为是艾尔玛是在法庭上忍不住骂娘甚至撕扯法官,才被扣个“藐视法庭”的帽子而收监。

  毕竟他曾有幸领略过她的“疯狂”,坦白说挺讨人喜欢而且让人怀念。

  尤其是自己差点被她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捂住口鼻,导致领略到了传说中的窒息性/g潮的快感。

  但仅仅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激怒法官当庭推翻自己一分钟前的判决,把她扔到精神病院里?

  虽然他自认为对司法系统已经不是个菜鸟,但依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切都有证据?”他狐疑的问道。

  “没有录音,但妈妈的一位朋友把法庭上的言论都记录下来,她让我看了记录,和法庭审理时一摸一样,并且她也表示愿意将此作为证据提供给律师,以为妈妈讨个公道回来。另外,我也申请调阅法庭审案记录,但他们却说需要走很多流程才能看到。你知道,我两个月后就要去墨西哥了,我没有那么多精力……”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出了少见的情绪来-那是一种愤怒与疲惫厌倦结合后的劳累。

  “杨先生,墨西哥的比赛中非常重要,彼得罗相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棋手,我必须全力以赴备战,或许才有一线机会。并且艾尔玛必须陪着我,没有她,我无法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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