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第 27 章_这门娃娃亲要不起[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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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初霄似笑非笑道:“我也有四个字送给你——半遮半掩。”

  荣三鲤摸着面具说:“你不懂,这是美国最流行的风格,有钱人都这么打扮。”

  霍初霄不以为意,抬起一只胳膊,准备出发。

  荣三鲤犹豫着要不要挽他的手时,范振华从内跑出来,手中抓着一条领带。

  “督军大人,您忘了这个。”

  霍初霄一看就皱起眉,随手接过来往脖子上绑,边绑边说:

  “洋人真有意思,穿衣服就穿衣服,还非要往脖子上挂条狗链,真是应了老祖宗的那句话——人模狗样。”

  荣三鲤抱着胳膊笑道:“我可记得,在你十四岁那年,还吵着让叔叔给你做西装呢。”

  霍初霄原本嫌弃的表情忽然变得黯淡,想起什么沉痛过往似的低下头,沉默了好半天才故作轻松地摇摇头,语气充满自嘲。

  “少年不知亡国仇,总将胡马当良骑。”

  荣三鲤本想着挖苦他几句,听他这么一说,莫名也没了心情。

  偶然朝他脖子上瞥一眼,她咳嗽了两声,指着说:“你系错了。”

  打个八字结可还行。

  范振华闻言要帮霍初霄重新系,后者却推开他的手,看向荣三鲤。

  “你来。”

  早知道不说了,反正丢人的也不是她……

  荣三鲤腹诽了两句,走到他面前。

  他很高,快有一米九了,想当初最后一次去荣府,也才一米七多而已,天知道后来那些年吃什么长这么高。

  荣三鲤不得不把手抬得很高,没一会儿关节就发酸,幸好她技巧熟练,三两下就完成。

  范振华捧来一面镜子,让他自己看。

  霍初霄满意地拉了拉领带,侧过脸问:“你之前给谁打过?”

  荣三鲤仔细回忆,想起原主第一次应该是帮大哥打。

  她的大哥荣一言是个粗糙性子,会骑马会用枪,认真起来能把两个成年男子一并扛在肩头,暴走上千米,唯独这些细节上的事,怎么都学不会。

  偏偏父亲要求他做个懂礼的人,出门见人一定要穿西服,因此每次出门前,荣一言的领带都归她系了。

  如今距离荣家被灭门已过去快两年,时光快得让人毫无准备。

  荣三鲤目光闪烁,口是心非,低声说:“还能有谁?当然是小楼了。”

  霍初霄半信半疑,没追问,把镜子抛回范振华怀中,带着她坐上汽车,奔赴省长家里。

  今天两人之间的气氛很奇怪,大概是系领带这个动作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不少。在车上时,霍初霄甚至跟她讲了一件范振华相亲时的趣事。

  他的妻子是陈闲庭的远房表妹,据说生得花容月貌,还是留洋归来的,让他这个从没摸过女人手的傻大个春心萌动。

  见面那天他特地准备了鲜花,满心期待地想带她去看电影。谁知在约好的地方坐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最后来了个相貌清秀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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