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7章 新朝(第二更,求支持)_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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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辽阳、长春……一个或曾让人心痛、或让人倍觉陌生的地理名词,在过去的两年间,接连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可以通过报纸等渠道知道这些地名,知道那些属于东北的地理词汇,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东北仍然是遥远的。

  之所以遥远,不仅仅是因为东北位于大明的最北端,不仅是因为那里的苦寒。同样也是因为《新明律》中动辄的“流东北”,那里是流徒所在,与海外一样,都是充分、流徒的地方,是野人出没的化外之地。

  一道山海关,分出了关内或关外,关内是天,关外是地。关内天堂,关外地狱。对于不少人来说,都是如此,也正因如此,当潘仁远牵着马等待过关城的时候,他可以看到那些惶恐不安的犯人,他们在走出关门的时候,大都是满面泪水,恋恋不舍的朝着关内回望着,一步一回头的张望着。

  这是被流放到关外的流放犯,《新明律》与旧律最大的不同,就是动辄流徒,不是流徒千里,而是流徒东北或者海外,几乎所有的罪名,只要不是杀头之罪,往往都是流徒异域。

  而大明的流徒是永久的,尽管有刑期,但刑期结束之后,也不能返乡,只能在流放地定居。尽管官府发给田亩、耕地,但是流放仍然是一种极为恐怖的惩罚,因为这不只意味着远离家乡和熟悉的地方,而且意味着成为永远的异乡客,背景离乡。

  流徒的犯人们常常是被一根粗麻绳一个一个地串联起来,被捆绑着,而押运的警察则是刺刀出鞘,虎视眈眈的在队伍的前后左右押着进行。

  犯人们发出的哭声、喊声在关门响起的时候,闻者为之伤心,听着为之落泪,但是对于这一切,守关的警察似乎早已经麻木了,他们甚至连看都不看上一眼。只是检查着进关行人的证件。

  从两年前开始,朝廷便以户籍为基础建立了老百姓的身份管理制度,进行了工程浩大的居民户籍管理登计,为每一位百姓发放户籍证,按律令出行必须携带,以备检查。户籍证也就此取代了“路引”,从而方便了百姓,让他们可以随意出行,而不必像过去那样离乡百里,就要先往官府领取路引,甚至还要被吏员敲诈。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户籍证”,潘仁远就没有“户籍证”,不过他却有代替的证件。

  “返乡证?”

  警察拿着“返乡证”,仔细核对着证上对相貌的描述。

  “面白,唇上少须……”

  警察之所以会仔细核对,是因为“返乡证”是刑满的流徒犯回乡的凭证,当然他们回乡并不是永久的,按律只能回乡6个月,他们回乡,既是看望家人,也是接妻儿前往关外,或者回乡结婚。总之,一句话,半年后,他们不但要自己回到流放地,还要携妻带子一同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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