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13章 白发魔女传 (新书发布,求支持)_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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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最困难的就是抄书。

  因为说起来,但凡是畅销,它们都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就像网络上大卖的,拿到几十年就不一定畅销,至于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搁到网络时代,也不见得会受欢迎。

  总之,不同时代的读者,有着不同时代的爱好,太过新潮的,放到永平五十年是否畅销尚不可知,但读者能不能适应也是尚未可知。

  尽管思来想去,也就是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更贴近时代,但是应该抄谁的呢?

  或许说那么多书里究竟该抄哪部作品呢?

  反正到最后,都是我的作品……

  首先,先在纸上写了一个《龙虎斗京华》,然后刚准备列下书名,朱明忠就把这个名字划掉了。

  “我鞑清都没有了,还义和团呢。”

  好吧,先把与清朝有关的武侠划掉吧,林林总总列了几十部,选了一圈,朱明忠选出了一本——《白发魔女传》,这部武侠的风格在这个时代是否水土不熟尚不可知。但是这本在树立了一个武侠史上的经典女性形象——练霓裳,至少女侠、爱情,嗯,这都是的基本流行元素吧。

  回忆着《白发魔女传》的情节,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当朱明忠刚一回忆时,脑海中立即涌现出原作的内容。在宫里抄书的那些年,他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或入土,这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吧。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正沿着绵亘川陕两省边界的大巴山脉,放马西行。行在前头的是几个雄赳赳的武师,中间一辆敞篷骡车……”

  那许是在宫里“抄”了那么多年的书,朱明忠的笔速很快,凭着脑海中浮现出的内容,他飞快写下内容,不过只是几个小时,算了下居然写了一万多字。

  练了几十年的书法,现在朱明忠的字还不错,而且写了几十年的繁体字,现在倒也习惯了繁体。

  即便是再年青,也不能仗着年青熬身体,对于重新年青一回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十点钟,他就准时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6点起床,简单梳洗一番,已经决定认真对待每一天的他,就到附近的公园跑步锻炼,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在公园里倒是碰到几个正在跑步的女孩,尽管谈不上漂亮,可是却充满青春活力,引得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或许是因为重回青春,身体的许多器官也是充满青春活力,难免有些少年人的燥动。感觉到内心的燥动,朱明忠立即作出决定,动起来。

  运动可以消耗体内过剩的体力。

  作出这个决定后,朱明忠加快了步子,他越跑越快,甚至超过一个正在骑自行车锻炼的路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许发生了某些奇异的改变。否则他怎么可能还活到现在。

  尽管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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