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二章:镇比_末世蛮王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饮恨的民用斗铠,去战斗的话,自己可真是有几条命都不够。

  不过也不知道是该夸自己那个早就完蛋的父亲聪明,还是该说自己运气好,因为当初他得到了这件斗铠之后,越修理越赞不绝口,所以不知不觉间斗铠被修改的几乎不是大师,根本看都看不出来,恐怕就是亲眼见过的人,都不知道斗铠的型号。

  当然,这是等任多富将斗铠胸前显眼的型号拿下之后,这句话才成立。

  简单的尝试了一下这件斗铠,任多富小心翼翼的给自己穿上了斗铠之后,因为没人配合自己,所以任多富只能够做出简单的动作,而至于这个世界上,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之后,才能够熟练运用斗铠的说法,对任多富来说就像是笑话。

  斗之力和当初的妖魔力、黑暗能量没什么差别,所以任多富拥有之后马上就能够控制,所以直接让斗之力仿佛丝线,渗透到了斗铠当中之后,一股奇妙的感觉出现。

  将穿上了斗铠的手放到了自己的面前,看着仿佛是戴上了一个巨大的铁手套一样,但是却能够清晰的感受到的手,任多富没有了当初穿上铠甲之后,冷冰冰的感觉,这种感觉,仿佛面前的不是钢铁,而就是自己的手一样。

  当初在笔记当中,任多富多少次见到过对于穿上斗铠的描述,其中评价斗铠制作的好坏当中的一点,就是穿上了斗铠之后,你所感觉到的那种感觉,如果越觉得这仿佛就是自己的手脚,那么就说明对你来说,这件斗铠制作的越成功。

  当然,人们的实力也是有可能影响到这些的一个因素,毕竟并不是每一件斗铠都是民用斗铠,所以那些最顶尖的斗铠,也只有强者才能够使用到了。

  尝试过斗铠的特殊感觉之后,任多富不知不觉之间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斗铠,这种感觉根本不是用言语能够形容,仿佛在斗之力的感触下,自己和斗铠已经融为一体,斗铠的部位在自己的身上感触的时候,就是自己身上的部位一样。

  而适应了一天之后,任多富也发现了斗铠者,和自己拥有技能之后,很明显的不足,那就是斗铠者未免也太费精神了。操纵斗铠的时候虽然感觉非常爽,但是自己和斗铠融为一体之后,如果不提起自己的精神,稍有不慎自己便会出现失误。

  当然这也是因为任多富没有习惯的原因,这一点任多富不得不承认,自己甚至还不如被自己吊打的莫得做得好,但是莫得就是弱,就算任多富此时不注意,也不会在穿上斗铠之后输给对方,即便此时是民用斗铠,对战对方的九段。

  “你别高兴的太早了,你别忘了斗铠的速度,可是硬伤。”马上就是三年一度的镇中大比,所以看到要去争夺名次的任多富,非常的乐观,老板娘发现自己越来越欣赏任多富

  请收藏:https://m.bqg95.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