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八章 路见不平_黄昏编年史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同一天晚上,高文从学院归来,哼着歌往回走。

  高文主管最近的心情很愉快,大概因为沐言告诉他蜂巢的工程就要完工了,他马上就会有活儿干了。

  从这一点就足以看出,高文阁下是个老实的人,天生就如工蜂一样勤劳,甚至会因为工作不够充实而埋怨自己的老板。

  这种人才能够为沐言所用,凯恩之角的高层真是难得干了件好事。

  他远远望着真理广场璀璨的灯光,这才想起今天是劳伦斯二世的生日。

  不同于那些知道实际情况的贵族,连骑士身份都舍不得花钱买的高文对国王可是怀着十二分的尊敬。他觉得那就是珈蓝最伟大的人物。

  “愿国王陛下健康长寿。”

  他冲着皇城方向敬了个礼,接着快步向前。

  途径克鲁贝尔街区,身为鎏金剑士的敏锐六识让他发现了一个熟人。

  “烂耳朵”泰森。

  他以前在凯恩之角就见过这家伙,他原本是铜火巷的小头目,因为和人火拼被咬掉半只耳朵,因而得名。值得一提的是,那场争斗中对手被他啃咬得面目全非,失血过多而死。

  泰森后来加入了灰街,与诸多奴隶贩子、走私犯和黑市商人一起替凯恩之角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与阿曼德一样,他也是个善于往上爬的人,只是两人境遇、手段都不相同,因此即使被凯恩之角收编,顺利洗白了身份,泰森负责的还是那些肮脏的活儿。

  这家伙打算去做什么?

  高文忍不住想。

  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想到罗伯特·诺伊斯把自己推出去当替罪羊这件事就气不打一处来,正好他最近痴迷于《霜与火之歌》,对里面“兰开斯特有债必偿”这句话非常在意,干脆悄悄跟了过去。

  嗯,高文阁下也有债必偿。

  为了我那尚未出生的女儿!

  儿子也行。

  一儿一女最好!

  甩开这些无厘头的想法,高文一连穿过了两条巷道。

  逐渐接近铜火巷,门口的暗哨突然多了起来。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继续跟上去的时候,暗中突然传来一声惊疑。

  “高文先生?”

  声音有些熟悉,可他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于是猝不及防之下被一把拽进了黑暗里。

  高文正欲拔剑,那人又开口:

  “是我,高文先生。”暗处的人摘下头罩,又举起手里做过处理的莹火石,露出一张学生面庞。

  “德列斯?”

  “没错,是我。”德列斯道。

  在沐言来法蓝城之前两人就见过好几次面,一来德列斯少年佣兵的身份让高文想起了年轻的自己,二来他也经常派发一些凯恩之角的肥差给对方,这家伙办事认真,嘴巴也牢靠,一来二去两人就相熟了。

  再者,现在他们还有《霜与火之歌》发烧友这一认同感强烈的身份。

  “你来这儿干什么?难不成也在跟烂耳朵那群人?”德列斯问。

  “

  请收藏:https://m.bqg95.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