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百七十二章 “焦头烂额”_韩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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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南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南州区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分局局长、南州分局刑侦副局长、刑警大队长全在,听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案情,看着“老帅”、“少帅”及法制支队领导欲言又止,想开口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女嫌犯先是在被害人亲属追问下承认杀人,被公安机关传讯之后一样承认杀人,这个案子应该不会搞错。

  韩博糊涂了,很难相信这么多人会坐在这儿研究这个案子。

  谜底很快揭开了,王大下意识看了一眼分局领导,话锋一转:“由于被害人亲属是丁国财被害后两天才报的案,犯罪现场已被破坏。因此,刑事技术人员没有进行现场勘查。9月25号,在陶供认犯罪事实之后,法医在殡仪馆对被害人尸表进行检验。

  全身没发现明显损伤,排除了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因素,没有做病理检材提取,仅提取了胃内容物、部分胃腔组织和7ml尸血,拍摄了尸体的颜面部照片。同年12月28日,省厅刑事技术检验报告结论:死者胃内容物及尸血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成分!

  2000年1月18日,我市局技术大队法医吕静晨同志应南州市局请求,对检验鉴定结果进行过分析。老吕认为从案情上看,死者丁国财喝了有毒的菜汤,对胃内容物及尸血均应检出毒物。但尸体解剖时,被害人已死亡超过60小时,且尸体中度腐败,食物中药物浓度小,可能是未检出的原因。”

  明白了,问题出在死因上。

  人怎么死得你都没搞清楚,检察院当然要打回来,对他们来说这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正如韩博预料的一样,王大拿起一份材料:“检察院送达补充侦查通知单,同时送达《陶玉玲故意杀人案退侦提纲》,提出,案发现场装‘万灵’苍蝇药的药袋是否提取?药袋是否残留有药?如有药应化验出是什么药?是否能毒死人?

  提出应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应提供尸检照片。同时提出化验报告中未检出常见毒药成分,应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总之,在这些情况没搞清楚之前,不具备起诉条件。”

  检察官很负责,韩博下意识点点头。

  “老帅”知道这个案子,知道大概情况,但当时南州是县级市,南州市公安局不是分局,只是业务指导,不太清楚后来又发生过什么,又点上根烟,冷不丁问了句:“后来呢?”

  南州分局刑警大队长接过话茬,一脸尴尬说:“后来根据提纲要求,提取案发现场装有苍蝇药的袋子及袋内残留粉末送省厅检验,检出白色粉末含义‘万灵’成分。但由于时过境迁,现场早已破坏,尸体早已火化,无法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也没有尸检照片。

  由于当时没有对尸体进行病理检验,同样不能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2000年8月,检察院出具《检察意见书》,经‘三长’会议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陶玉玲取保候审。”

  “现在呢?”

  “死者父亲、弟弟多次报案,不断上-访,在跟丁家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中,陶玉玲居然声称就是她毒死的,毒死又怎么样。民愤太大,压力太大,分局只能将其羁押,人关在看守所。”

  韩博低声问:“进了看守所,她口风就变了?”

  “她知道我们没足够证据,有恃无恐,她还请了个律师,关着不是事,放又不能放,搞得我们焦头烂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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