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4章工作_穿成年代文里的傻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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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能学会。他心疼的提着猪蹄子和猪肉正准备走,就看到小老板的儿子小七哀怨的看着他的猪蹄子,幽幽说:“被人买走了一个。”

  这邻居笑呵呵的,说:“让你爸给你弄一个吃。”

  小七惆怅:“我爸说中午才可以吃!希望我的猪蹄上午不要都被买走!”

  他在老家的时候就试吃过了,最好吃的就是猪蹄子了,特别的劲道儿入味儿,他最最喜欢的就是猪蹄子。

  邻居看他小小的娃偏是露出惆怅的脸蛋儿,都乐得厉害。

  “那我可得回家先尝一尝了。”

  他逗着小七,提着卤味儿往家走了。

  小七双手合十,说:“我的猪蹄,但愿不要有人买。”

  他这个小模样儿,还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陈清风笑着说他:“儿子啊,有你这么不懂事儿的吗?怎么还盼着你爹的卤味儿卖不出去?卖不出去没有钱,怎么养你这个小吃货?”

  小七笑嘻嘻:“可以卖别的呀。”

  他倒是个口齿伶俐的小家伙儿:“我最爱猪蹄。”

  “老板,给我称一斤。”

  陈清风:“要切一下吗?”

  “切了,再给我来一碗米饭。”

  虽然卤味儿很贵,但是这味道实在是太霸道了,闻到就觉得,好像迈不动脚步了。没一会儿的功夫,陈清风这昂贵的卤味儿就卖了十多斤了。

  大概是因为小七对猪蹄子心心念念,虽然明知道猪蹄子最不合适,全是骨头,可是还是有人下手了。这一吃,果然就吃出不一样了,虽说卤肉好吃,但是猪蹄子还真是另外一个口感,格外有嚼头。还有那猪耳朵,脆生生的香,香满口。不用多说,只要配上小酒,那可真是想都不用想了,人间极品就是它。

  陈清风又熬了一会儿,叫:“十七!你来!”

  十七匆匆出来,陈清风:“这边儿你盯着点。”

  十七:“好!”

  虽然已经十八了,但是十七这种诨号,倒是也叫出来了,陈清风也没改。十七这孩子小小的时候就挑起家庭的重担,话不多,人也比较沉稳一些。

  “卖东西价钱算不好叫建民。”

  十七点头:“嗯。”

  姜甜甜从屋里出来,问:“怎么样?”

  小七赶紧站起来,挥舞小手儿说:“妈妈,卖的可好了!好多人都喜欢!”

  姜甜甜带着笑,弯腰说:“那小七有没有帮忙呀?”

  小七赶紧的说:“我有的。我有帮着盯着。”

  姜甜甜长长的哦了一声,说:“你要帮忙盯着呀!那你真是好棒棒哦!”

  小七挺起小肚皮,说:“小七这么乖这么听话,中午可以多吃一点点吧?”

  姜甜甜揉揉儿子的头,说:“当然可以的呀,我们小七这么好,当然可以多吃的!”

  小七高兴了,露出小米牙,叉腰炫耀:“我家肉肉最好吃!”

  姜甜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陈清风看她出来,凑过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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