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4章 女性犯罪的心理动机_女性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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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指女性实施的犯罪,它不是指只有女性才可能实施的犯罪,或者说并不是专指女性犯罪的特殊原因,而只是表明女性犯罪相对于男性犯罪的差异性。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历史中,女性长期处于无权的受压迫的地位,封建道德对女性的束缚,使其变成男人的“附属物”,没有独立的人格,依附性、软弱性和被动性成为女性的普遍特征。传统上认为女性攻击性和社会危害性小,不论哪个国家,在历史上的哪个时期,女性犯罪远比男性犯罪少。因此,女性犯罪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活动,导致资本主义国家女性犯罪比率急剧上升,女性犯罪开始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半个世纪以来,各国学者越来越重视对女性犯罪问题的研究。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门的打开,我国女性犯罪与过去相比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犯罪类型日趋多样化,手段更加狡猾和隐蔽,犯罪数量明显增加,性犯罪、暴力犯罪和财产犯罪等日益严重。特别是过去女性涉及较少的抢劫、诈骗、流窜盗窃、吸毒贩毒、贩卖人口以及走私等犯罪,愈来愈向严重化趋势发展。在重大刑事犯罪中,女性犯罪人数逐年增加,杀人、抢劫、伤害等成为其犯罪的主要手段。尤其是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腐蚀了国家公务员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诱发了其他犯罪。女性犯罪正呈现出与男性犯罪趋同的发展趋势。

  女性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可为什么竟然有这么多的女性铤而走险?现有的对女性犯罪的调查研究表明,那些家庭生活不幸、情感遭受挫折、文化程度较低、流动性大、法制观念淡薄或不懂法律的女性最容易犯罪。女囚走进监狱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女性犯罪不外乎两个字,一是为“钱”,一是为“情”。

  不论哪种犯罪类型,都有其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指直接推动人产生犯罪行为,实现犯罪目的的内在动力。它是直接引起和推动犯罪者去进行犯罪活动的主观原因,以满足一定需要的意图、愿望和信念等形式表现出来。由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需要和社会现实之间总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人的犯罪行为,就是这一矛盾激发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也就是说,当一个人企图满足自己非法的欲望或企图用非法手段去满足自己的私欲时,犯罪的动机就产生了。结合犯罪心理学家罗大华对犯罪动机的分类,我们把女性犯罪心理动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一般犯罪动机

  一般犯罪动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财物性犯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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