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8章 黑市见闻_成为怪谈就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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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跑多远都会被追上。”

  听着霍姆半解释半提醒的话语,冯雪点了点头,随口问道:

  “在这里开店或者摆摊要什么资格?”

  “只有加入逢魔之刻才有资格在黑市开店,至于摆摊的话,只要缴纳两万塔的租金就能摆一天,不过地摊只能用于出售物品,不能从客人手中购入物品,包括以物易物都是不允许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ps:这本书灵感来源很杂,比如【识】体系,就有日系的【畏】(东方、滑头鬼),夏娜的【存在之力】,仙侠的【香火愿力】,dnd的【信仰封神】,诡秘的【锚】和【扮演法】,我欺诈师那本书的【奥米茄位面】,甚至还有怪物电力公司以及一些刷词条的坑爹游戏,所以你要是觉得有既视感,那说明你感觉没有错。

  作者不是神仙,也没见过这么一个世界,所以不敢说完全没有漏洞,但至少能保证,或者说竭力保证逻辑自洽,但你非要在基层设定上抬杠,那就未免有点找事的嫌疑了。

  说真的,吐槽我自创名词、自创单位什么的我就忍了,毕竟连一个货币单位都懒得记的人,你也没法指望他那脑子能看懂除了杀与艹之外的东西了。

  (果然还是忍不了!人民币都有元角分,美元还有美分,英镑还有便士先令,我一个独立的,存在交易需求的体系有一个独立的货币单位怎么着你了?)

  咳咳,总之我这几天见到了我这辈子写书看到的最离谱的一条抬杠评论,离谱到你甚至都不知道该说点啥的程度——

  “你书里的世界不唯物。”

  我看到这条评论整个人傻了快十分钟你们知道吗?

  神他喵的不唯物……

  我他喵的……

  算了,我算是知道“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是个啥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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