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1章 祖法论(求订阅)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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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去。

  齐恢等官员则是鄙夷了王安石一眼。

  你这是祸水东引,想拉司马光下水,让我们自相残杀,我们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王安石暗自一笑,又向张斐问道:“你方才‘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此句便是祖宗之法?”

  张斐道:“且是唯一的。”

  王安石道:“你有何论据?”

  瞧!这才叫专业。张斐瞧了瞧文案,才语速缓慢地回答道:“既然是祖宗之法,而不是祖宗之论,祖宗之行,祖宗之为,那么就必须具有法律条例特点,那么首先一点,就必须要有成文的句式,如果没有成文的句式,那就不能算是法。

  只能作为经验去参考,而不能具备律法效力。原因我方才也说了,如果模模糊糊,没有成文的句式,人人皆可借祖宗之法,而行谋国之利,与那曹贼挟天子而令诸侯无异。

  这才是真正的大不恭之罪。”

  司马光道:“但是祖宗诏令并不只有这一道,你又凭什么断定,此诏令为唯一的祖宗之法?”

  他们不反对这句话是祖宗之法,但是不是唯一的?

  他们显然不认同。

  张斐又翻了翻文案,看了一会儿,直接对着读:“方才我们已经论述这祖宗之法,既然是法,就必须具有法律条例的特点,也就是要有成文的句式。

  但是祖宗之法,并没有归于《宋刑统》中,可见祖宗之法是属于单独一类法,且具有唯一性、约束性和广泛性。

  先看唯一性,顾名思义,就是唯一一条,不可再生。祖宗之法,应该就只属于开国之君,为这个国家所奠定的基础,这是不可再生的。”

  再来一个开国之君,问题就大了。

  王安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想,还能这么解释啊!

  祖宗这二字其实很有争议的。

  只要时间够长,祖宗就是无限多。

  目前的主流,也是指太祖太宗,祖为太祖,宗为太宗,但之后就变成列祖列宗。

  唯一性,就定下开国之君。

  列祖列宗就别谈了。

  刘述他们心里其实是不认同的,凭什么你来定调,这事就不能定调,但这事他真不敢多半句嘴,他也只能赞同。

  开国皇帝,大于一切啊!

  张斐翻了一页,继续对着念,“我朝开国之君,当属太祖太宗。”

  他不敢只说太祖,因为目前皇帝全都是太宗一脉的,故此必须加上赵老二。

  又听他念道:“诸位请听此诏令的前半句,‘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此为太宗诏令,但说得是太祖的治国之策,而这一点相信诸位非常清楚。”

  他脸往许芷倩那边一偏,许芷倩马上一份文案地上,并且都是翻开的,张斐接过来就念道:“而在太祖的即位诏书中,有两句是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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