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93章 第九十三章_穿到十八年后成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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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怕都会有心理障碍。

  没错,我是林文恒。

  1939年生活在香港的十九岁大学生,爱上了一位孤独没落的富家少爷。

  秦朗这次的自我催眠前所未有的成功,以至于在打板之后,他几乎就忘了自己是秦朗,忘了这是拍戏,只记得自己是林文恒,站在窗边的那位长身玉立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爱人。

  当然金世锦转过身笑盈盈看向他时,他也不由自主弯起嘴角,眷恋地望着对方,心中默默心中感叹,金少爷生得真是俊,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金世锦光脚,踏着地毯,慢悠悠走到沙发坐下,对他招招手。

  一个信手拈来的小动作,都带着说不上来的风雅迷人。

  林文恒滑动了下喉咙,一步一步走到他旁边坐下。

  金世锦将手中的英文书递给他,轻轻一笑,道:“你英文应该不错吧?我眼睛看得有点累了,你给我念念。”

  林文恒点点头,接过书。

  金世锦打了个哈欠,倒下身体,慵懒地半躺在沙发扶手,缓缓闭上眼睛。

  林文恒默默看了他一眼,目光依依不舍移回来,落在手中的书页上,开口慢慢念起上面的英文字。

  他读得很慢,声音缱绻温柔,因为这是读给自己所爱之人,每念一句话,都仿佛是在向对方告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畔的呼吸渐渐变沉。

  林文恒停下来,看了眼面容平静恬然的男人,轻轻将书本放在身侧,又站起身无声地踩着地毯,来到对方脸前,蹲下身体,满怀爱意深深地凝望着对方。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肆无忌惮地对方,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目光禁不住有些贪婪。

  只是看了没多久,原本已经沉睡的人,忽然缓缓睁开眼睛,自下而上定定望向他的眸子。

  嘴角弯起一抹弧度,眼神波光流转。

  金世锦是谁?风月场走过来的大少爷,曾在纸醉金迷的大上海,不知多少人拜倒在他这副皮囊之下。

  只要他想勾人,一个眼神一个浅笑,就足够魅惑。

  何况是一个早已经被他俘获的少年郎。

  林文恒只觉得整个人都要沉溺在他黑沉沉的眼神中,一时目眩神迷,压抑多时的情感和欲望,像火山一样,喷薄而出。

  脑子一片空白,人则已经凭着本能朝对方那张薄唇重重吻上去。

  而当他碰到对方温热的唇时,只觉一股剧烈的战栗感席卷了他的身心。

  他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也都不管了,只想狠狠亲吻对方,用唇舌将对方占有。

  他没有任何经验,也不懂任何技巧,全凭本能,啃噬对方的唇瓣,吸裹对方灼热的舌头,交缠着起舞。

  像是雄性兽类一样,用自己的气息和津液将对方标记占领。

  当金世锦抬手抱住他的脖子,被动地回应他后,他整个人就越发激动,双手紧紧抱住对方,自上而下将人压在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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